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形成了《吉林市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在2019年4月8日前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书面或电子文档)反馈我们。
联 系 人: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顾军 王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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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市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吉林市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吉发〔2019〕1号),确保到2020年完成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咬定既定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今年再减少5503名贫困人口、实现21个省级贫困村退出,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进入小康社会。加快实施产业扶贫提升行动,市县两级同步编制并推动实施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强化项目支撑和产业保险机制,进一步夯实脱贫的产业基础。实施产业可持续化发展工程,推广“携手扶贫”模式,促进脱贫产业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深化与白山市扶贫协作,重点在人才支持、市场对接、劳务协作、资金支持、产业帮扶等方面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推进统一战线助力百村振兴行动,积极协调企业加大帮扶力度。服务达标行动,聚焦交通、水利、电力等短板弱项,严格对标对表,全面完成专项攻坚任务。全力推进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健康扶贫工程,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加大查验力度,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县级查验全覆盖,贫困村退出实现市级查验全覆盖。完善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解决扶贫领城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扶贫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舆论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三)现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思教育,推广积分制“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因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因入口返贫。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支持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接续推动摘帽后的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一)强化规划引领。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施策,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指导乡村有序发展。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优化村庄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乡村振兴规划为指导,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确保在县域、乡(镇)域内实现各类规划的多规合一、各类建设布局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基本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行政村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左右。今明两年全面实施“一带”引领、“十区”样板、“百村”示范、“千屯”提升、“万户”美丽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不设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年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2019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完成生命防护工程60公里,2020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完成生命防护工程8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利用好“退坡”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鼓励城市公交向乡村延伸;完成县级物流节点体系发展规划,部分县(市)区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模式可以有效推广,现有农村客运站增加货物集散功能,部分县、乡班线车辆实现“客货同站”。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巩固提升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全市集中供水率达到73%以上,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升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到2020年供电可靠性达到99.8%。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加快实现全省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到2020年行政村家庭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基本达到50m-100m。(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办)
(三)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引导农民自愿改厕,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10个重点镇和7个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9年完成1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漂浮垃圾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2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处漂浮垃圾的整治任务。2019-2020年,在省级财政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5万元左右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县给予必要的资金安排,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支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集中攻克技术难题,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推进城市近郊区、水源地保护区、污染较严重流域和民俗旅游村改厕和粪污治理,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收、运、处长效保洁机制。鼓励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以建设美、经营美和传承美“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不断充实和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和村庄清洁行动。健全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建设管理有制度整治实施有标准、日常运行有队伍、建设管护有经费、工作落实有督查,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争取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目标。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措施,继续免费为乡村居民提供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项目知晓度和服务利用率。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重点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失学辍学、无户籍、无人监护问题。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计划,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强产能建设,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亿斤以上。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到2020年确保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905.1万亩,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任务,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推进舒兰市、蛟河市13万亩玉米-大豆轮作试点工作。加强资金整合,建立多元等资机制,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1万亩以上。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至79.5%。到2020年,永吉县全域及城市周边36个乡镇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
(二)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坚持市场化导向,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根据市场需求,优化种植业结构,稳定籽粒玉米调减规模。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和林特产品,到2020年,创建一批市级、县级特优区。稳步发展猪禽产业、重点发展牛羊产业、加快发展鹿蜂等特色产业,深入实施“粮改饲”和“无抗肉试点示范”,到2020年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保持在70个以上。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支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可视农业、定制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支持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着力提高种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新品种示范推广和育繁种基地建设。支持信誉种业银行信贷融资,推动龙头种业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加快促进我市现代种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数字农业创新工程,依托“吉林一号”卫星数据云平台,加快对现有设施设备的资源整合和升级改造,实现农业、水利、气象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主要作物精细监测,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组织开展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相关单位及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加快我市农业新技术研发和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做好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推荐工作,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星创天地建设,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的申报和争取认定工作,市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对星创天地科技创新项目予以资金扶持。完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
(四)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落实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快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鼓励流转双方进入市场交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和推广。组织开展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力争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省级监测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安全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乡、村监管队伍建设和县级实验室、乡镇标准化检测室建设。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努力防范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产业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畜牧业管理局)
(六)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城形成农产品加工及食品产业集群,要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把现代食品制造业作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支持发展生态米面、预制菜肴等主食食品,积极发展休闲食品、特膳食品、功能食品以及人参、梅花鹿、葡萄酒等特色食品,拓展农产品增值空间。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农业现代化建设新载体,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今年力争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七)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培育乡村旅游品牌,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不断拓展和完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功能,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创业促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搭建返乡创业平台,突出抓好政策资金扶持,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能巧,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9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实现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全市覆盖。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经营性收入,扩大工资性收入,稳定转移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一)加快转变乡村生产方式。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推广绿色提质增效新技术新模式,2019年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力争达到10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28.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种养结合、粪污还田推进力度,到2020年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培育“美丽经济”,打造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突出“冰天雪地”冷资源的生态文明特色,围绕赏雪景、观雾凇、体验冰雪运动和东北年俗等乡村游憩休闲项目,打造冰雪文化、发展冰雪经济。积极宣传推介温泉农业度假线、休闲采摘体验线、风景观光农游线、乡村美食品鉴线。打造一批以农民为主体的农家乐、林家乐和渔家乐,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畜牧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全面保护天然林。推进农防林建设工程,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成熟林更新、低效林改造、恢复和营造新林。加强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实施西阳河、饮马河、辉发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9000万元。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稳步实施退牧还草。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深入落实河长制,认真落实河长会议、日常监管、督查检查制度,发挥河长第一责任人作用。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乡村田园绿化美化行动,完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管控,落实区县和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三)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以秸秆还田为基础的“五料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构建“村有收储点、乡镇有收储中心、市县有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桔秆全年全时全城禁烧管控,层层压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每块农田都有专人包保、专人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一)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以“五好一满意”党支部创建为载体,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运用农村党建星级评定结果,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指导县乡党委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按照省里部署,落实好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注重从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休公职人员、转业退伍军人和村医村教中发现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开展支部联建工作,探索建立中心村党委,通过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富村带穷村、中心村带周边村,推动农村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引导农村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推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职责权限,规范运行机制,提高村务监督工作实效。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开展全覆盖轮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创建,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民政局)
(四)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严防境外渗透,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落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採索实施“路长制”。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五)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明确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补齐农村社区治理短板,2019年再完成40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全市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行政村达到90%以上,确保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活力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配套政策,落实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落实国家政策,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和村庄布局结构。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深入开展“大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逐级压实责任,清理排查后彻底整改。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构建基础金融、物权增信、信用信息三大支柱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到2022年,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制定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收入保险试点、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分局)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和市县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民主法治、文化建设、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指标短板,抓紧梳理,强化举措,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硬任务。(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二)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抓好“四个优先”的落实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有计划地选派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县市、乡村挂职或任职,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深入实施“三乡工程”,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城,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三)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群众联系,加深对农民感情。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把乡村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深入实施“千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抓好2017、2018年确定的430名培养对象集中学习、域外考察、实践培养和创业支持等工作。2019、2020年新选拔确定培养对象600名左右,组织开展培养工作。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程序和标准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和缩小村庄建设项目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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