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了上海市、苏州市动物诊疗纠纷调解(鉴定)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对《关于有效减少、化解动物诊疗引发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试行),广泛征求意见;为及时、公平、有效地处理动物主人与执业兽医之间的医疗纠纷和矛盾,切实落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和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吉林市动物诊疗纠纷现象和如何处理等问题提出看法和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会议重点强调,吉林市动物诊疗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合法经营,依法从业,规范诊疗。要加强宣传,要切实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要求,教育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依法从业,练好内功提高宠物诊疗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化解动物诊疗引发的矛盾纠纷;并组织参会人员对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4号》(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进行专题学习。
研讨会提出,希望吉林省宠物医师协会-吉林市分会充分发挥协会优势作用,尽快与上海市宠物协会、苏州市动物诊疗协会取得联系,借鉴两个城市解决动物诊疗纠纷的成熟经验,献计献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同心协力,解决工作瓶颈,制定出台符合吉林市实际的宠物诊疗纠纷调解(鉴定)工作制度;抓好动物诊疗规章政策宣贯,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监管,推动宠物诊疗行业自律,促进宠物诊疗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宠物诊疗行业诊疗纠纷调解(鉴定)工作制度尽早落地。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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