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员、业主群等有效渠道,广泛告知辖区居民返乡备春耕政策及人员条件等,力求通知到每名居民,确保在本社区居住(含暂住)的农民应知尽知。
二、符合返乡备春耕条件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返乡申请,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当面电话联系返乡地所在村委会,确认返乡备春耕人员身份。
三、经返回村确认的在城拟返乡备春耕人员,由社区发放《吉林市备春耕返乡人员通行证》,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返乡。《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专证专用,当日一次性使用,逾期自动作废。返乡备春耕人员疫情结束前严禁返回社区。返回村未予确认的人员,社区按要求做好管控工作,坚决杜绝非备春耕人员返乡流动。
四、获准返乡备春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省市返乡备春耕要求转运,“点对点”接送,实施全程“闭环管理”,严禁中途失管流动。
五、返乡备春耕人员抵达返乡地后,由当地村委会回收《通行证》存档保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督导返乡备春耕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各社区和返回地村屯应建立返乡备春耕人员台账,逐一登记返乡备春耕人员个人信息、社区居住房屋信息、社区负责人信息、返乡地户籍信息、户籍地村屯负责人信息等,做到底数清晰、信息全面。转出地社区和返乡地村委会每日要逐级上报返乡备春耕人员统计数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后,当天报市备春耕专班审核。
七、对不按规定和要求,未认真做好备春耕农民返乡工作,造成返乡不及时影响农时,以及失管失控引发疫情传播扩散的责任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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